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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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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7-23 16:21    作者:政策法规处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【字体:

201857日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

 

一、依据法定立法程序承担的体育法规、规章的起草、修订和审议事项;

二、编制或调整自治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(含各类总体规划、重点区域规划以及重大专项规划);

三、制发规范性文件;

四、研究制定重大体育改革政策措施;

五、有关公共服务、社会管理、市场监管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;

六、具有可预见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以及其它重大行政权力行使;

七、重大财政资金使用、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安排、重要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、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或调整;

八、重大对外交流合作;

九、其它涉及事业发展、公共利益、社会稳定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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〖文章来源:政策法规处〗〖责任编辑:付银春〗〖打印〗〖关闭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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